公司的股權收購,是公司經營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意指投資人以合理的對價,參股其他公司的股權,乃至控股其他公司。然而,股權收購也是一項極具風險性的市場行為,投資人應全面排查目標公司的有關情況。如有不慎,投資人恐將遭受極大的經濟和信用損失。
股權瑕疵
收購行為的直接對象,就是出讓方持有的目標公司的股權。如果出讓方出讓的股權存在權利瑕疵,將導致收購交易出現本質上的風險。通常情況下收購方也對出讓方出讓的股權做一定的調查核實,例如在收購前通過工商檔案記錄對出讓股權查詢。但是,在具體交易過程中,曾經出現股權有重大權利瑕疵,但在工商
出資瑕疵
在股權收購后,收購方將根據股權轉讓協議約定向出讓方支付收購款,進而獲取股權、享有股東權利、承擔股東義務。因為收購方不是目標公司的原始股東,有理論認為收購方并不應當承擔目標公司在出資設立時的相關法律責任。因此,股權收購中,收購方往往對此類風險容易忽視。
資格瑕疵
目標公司主體資格瑕疵主要是指目標公司因設立或存續(xù)期間存在違法違規(guī)行為而導致其主體資格方面可能存在的障礙。如目標公司設立的程序、資格、條件、方式等不符合當時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規(guī)定、其設立行為或經營項目未經有權部門審批同意、其設立過程中有關資產評估、驗資等不合法合規(guī)、目標公司未依法存續(xù)等。是否存在持續(xù)經營的法律障礙、是否存在其經營資質被吊銷、其營業(yè)執(zhí)照被吊銷、目標公司被強制清算等情形均可能導致目標公司主體資格存在障礙。
財產風險
對于目標公司財產所涉及的收購風險主要體現為以下幾個方面:目標公司擁有的土地使用權、房產、商標、專利、軟件著作權、特許經營權、主要生產經營設備等是否存在產權糾紛或潛在糾紛;目標公司以何種方式取得上述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是否已取得完備的權屬證書,若未取得,則取得這些權屬證書是否存在法律障礙;目標公司對其主要財產的所有權或使用權的行使有無限制,是否存在擔?;蚱渌麢嗬艿较拗频那闆r;目標公司有無租賃房屋、土地使用權等情況以及租賃的合法有效性等等。
債務風險
目標公司重大債權債務是影響股權價值及收購后公司經營風險的重要因素,相關收購風險主要包括:出讓方是否對目標公司全部債權債務進行如實披露并納入股權價值評估范圍;重大應收、應付款和其他應收、應付款是否合法有效,債權有無無法實現的風險;目標公司對外擔保情況,是否有代為清償的風險以及代為清償后的追償風險;目標公司是否有因環(huán)境保護、知識產權、產品質量、勞動安全、人身權等原因產生的侵權之債等等。
用工風險
隨著中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及勞動保障相關法律法規(guī)政策的完善,在勞動用工方面,立法對勞動者的保護傾向也越來越明顯。在此種立法傾向之下,用工企業(yè)承擔相應用工義務也就更加嚴格。
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目標企業(yè)作為用人單位未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定履行用人單位義務的情況時有發(fā)生。尤其是對于設立時間已久、用工人數眾多、勞動合同年限較長的目標公司,此類風險尤為值得關注。
控制風險
有限責任公司作為一種人合為主、資合為輔的公司形式,決定了其權力機關主要由相互了解、友好信任的各方股東而構成,同時也決定了一般情況下,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股東權利?;谝陨咸卣鳎召彿皆谑召從繕斯蓹鄷r,既需要注意與出讓方達成兩廂情愿的交易合意外,還應當充分了解己方在收購后的合作方即其他股東的合作意向,以避免因不了解其他股東無意合作的情況而誤陷泥潭;同時還應當充分關注出讓方對于目標企業(yè)的實際控制力,避免出現誤以為出讓方基于相對控股地位而對目標企業(yè)擁有控制權,而實際上,公司其他小股東均為某一主體所控制,出讓方根本無控制權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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