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期權池的分配原則
正如上文所講,股權激勵制度是為了更好的“捆綁”核心員工以促進公司的發(fā)展,因此期權池的主要激勵對象應當是公司的核心員工、重要人才。對于確定核心員工、重要人才的標準,是否設置考驗期,是否采用激勵股權與績效掛鉤的方式,公司都應制定相應內部制度。對于這一部分激勵對象,就分配數量來說,一般越早加入公司且對公司發(fā)展越重要的員工分配的數量越多;就行權價格來說,理論上講,越早加入公司的員工行權價格一般越低。
除分配給核心員工外,期權池中部分股權還可以用作公司后期招徠新“合伙人”,部分創(chuàng)業(yè)公司在后期面臨的問題是,公司亟需一位能力強的人才以“合伙人”的身份加入,需要給予他比較多的股權,但屆時公司經過數輪融資,創(chuàng)始人的股權比例已經被稀釋的比較嚴重,如果從創(chuàng)始人處轉讓,則可能會造成公司治理上的障礙,因此,考慮到后續(xù)“合伙人”的加入,我們也建議公司第一次發(fā)放激勵股權最好不要超過期權池總數的一半。?
二、激勵股權如何授予
通過與員工簽署股權激勵協議,列明授予激勵股權的關鍵事項,主要包括授予的數量,考驗期長短及條件、行權價格、授予起始日、授予期限、行權確認期等。
其中考驗期一般自員工正式入職(以簽署勞動合同為準)之日起算,通常為6個月或一年不等,可由公司自行確定,考驗期滿且員工符合一定條件后,才進入正式的激勵股權授予期??简炂诖嬖诘囊饬x是為了讓公司對較新的員工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般而言,在公司初創(chuàng)階段,行權價格相對較低,一般為象征性價格,但隨著公司不斷發(fā)展,如果前景比較好,那么后續(xù)激勵對象的行權價格就會隨之升高,屆時可以參考評估后的公司凈資產。?
授予期限一般為四年,具體期限可由公司自行確定,包括是按月授予還是按年授予,亦或每兩年授予一次均可,在每一階段期限到期后,員工一般需要在一定時間內確定是否行權。?
三、?激勵股權如何行權 ?
在每一階段授予期限到期后,激勵對象需要在股權激勵協議中列明的期限內發(fā)出行權申請書,公司在收到行權申請書并核查后,向員工發(fā)出行權通知書,員工持行權通知書辦理相應手續(xù)以完成行權。